資料查核日期 2026-09官方網站
此品牌僅於符合下列受理條件時辦理轉讓,請您先確認原會員的轉讓事由及雙方的申請要求
須有難以履行契約的事由
例如跨縣市搬家、移民、重病,並須檢附證明文件;條文的「等事由」為例示,並非窮盡。
官方合約第十四點第 1 項規定:「會員如因搬家(需跨不同縣市)、移民、重病等(須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等事由,致難以履行契約者,得向本館申請轉讓會籍。」條文所稱「等事由」屬例示而非窮盡,適用要件為「致難以履行契約」並檢附證明文件。
雙方共同書面申請,經館方核准
原始會員須持合約書副本;沒有副本,館方不承辦轉讓申請。
官方合約第十四點第 2 項規定,須由原始會員(持合約書副本)與新會員共同提出書面申請,經本館核准同意後方可辦理;原始會員未持有合約書副本時,本館不承辦轉讓申請。
核准須 7~14 個工作天
須提前預約並由雙方共同書面申請,無法當日完成;交易時程請預留約 1 至 3 週。
辦理轉讓須先符合約定事由,且無法於送件當日完成:第十四點第 2 項要求雙方共同提出書面申請並經核准;第八點第 8 項規定「會籍暫停、會籍轉讓及會籍終止皆須提前預約做辦理,申請文件批准後須 7~14 個工作天,不含國定假日」。交易時程應預留約 1 至 3 週。
承接者須從未入會
條件是從未加入任何成吉思汗相關場館,不只是目前不是會員。
承接資格較其他品牌嚴格。第十四點第 3 項逐字記載:「受讓會籍者,必須是從未是成吉思汗相關場館之非會員者。(本館保有會員審核資格之權益)」。其條件並非僅要求目前不是會員,而是從未加入任何成吉思汗相關場館。
原會員欠繳的入會費由承接者補足
並非重複繳納入會費;議價前請賣家確認入會費是否繳清及欠款金額。入會費終止時不退還。
受讓者須承擔原會員未繳納的入會費,並非另行重複繳納入會費。第十四點第 6 項規定:「原會籍之人未繳納之入會費,則受讓者須在受讓時一併補足。」議價前,請賣家向櫃檯確認入會費是否繳清及欠款金額。第十點第 1 項另載明入會費「申請終止不退還」;第二十點則規定,入會費加其他費用不得逾月平均價格的兩倍。
合約未限制轉讓次數
第十四點未限制每份會籍的轉讓次數(八館條文相同,且六項內容均未設此限制)。
館方不介入雙方款項交易
剩餘會籍價值與交易方式由雙方自行協調。
第十四點第 5 項規定:「原始會員與新會員需自行協調剩餘會籍價值及交易方式,本館概不介入」。因此,館方不負責審查或保障雙方款項交易。
教練課轉讓手續費 NT$300
依據為《私人教練合約》第二十二條;查詢時請提供正確的文件名稱與條次。
教練課讓與適用的文件名稱為官網各館合約公告頁所載《私人教練合約》,其第二十二條「契約讓與第三人」規定必要手續費用為 NT$300(低於法定上限 NT$600)。向櫃檯查詢時,請提供正確文件名稱及條次,以利確認。
會籍原則上僅適用於原館
跨館使用另有費用;跳槽方案的條件可能調整,以各館公告為準。
會籍原則上僅適用於原館,跨館使用另有費用;跳槽方案(持他牌會籍加入享優惠)的條件可能調整,應以各館公告為準。
事由限制可能有適法性爭議
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點禁止對讓與增加不合理的限制條件,但實務上館方仍可能依合約處理。
契約所定事由限制與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點(「消費者契約讓與第三人之權益,不得約定拋棄或增加不合理之限制條件」)可能存在適法性爭議,但實務上櫃檯仍可能依合約辦理。
合約明定未到期費用×20%(未提供「不收取/定額」選項)
使用您的資料試算試算範例:月平均價格 NT$1,200、未到期 10 個月 → 手續費 NT$2,400;轉讓手續費法定上限 NT$300。手續費加計應補足金額,合計不得超過 NT$6,000。
前述手續費金額依主管機關 Q&A 的官方算例計算(乘數為未到期「月數」,而非占比);同一條文另有金額較低的解讀方式,本站採用其中金額較高的計算方式——查看兩種算法的差異、法源及版本。
這些情形終止,不得收任何費用
包括不可抗力、業者搬遷或設施縮減達五分之一、可歸責館方等;生效七日內未使用則全額退費。
請先確認您是否符合免收相關費用的終止事由:合約第十點第 3 項(不可抗力/不可歸責雙方)、第 4 項(不可歸責消費者,例如業者營業場所搬遷、總面積或器材、指導員縮減達五分之一以上、變更履約地點未經您同意;傷病情形的要件為「暫停會籍六個月後,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於六個月之期間內不能運動」,且須「自知悉事由起 30 日內」提出)、第 5 項(可歸責本館)及第 9 項,均逐字記載「不得收取手續費用、違約金或任何名目費用」;第 8 項第(1)款另規定,契約生效七日內且未使用服務而終止者,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期滿後終止,不得收手續費
業者無法證明已於屆滿前一個月通知您者,同樣不得收取任何名目費用。
於約定使用期間屆滿後辦理終止者,依應記載事項第四點第二項,業者不得收取第十點第二項之手續費或任何名目之扣費;第十八點另規定,如業者無法證明已於屆滿前一個月通知您,同樣不得收取任何名目費用。
合約僅列未到期費用 × 20%
合約未列「不收取」或「定額」選項;未滿十五日以半個月計,逾十五日以一個月計。
如於約定使用期間屆滿前,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中途終止,成吉思汗八館公告的合約僅列一種計算方式,即第十點第 8 項第(4)款所載「不定額:月平均價格乘以約定使用期間之未到期時間比例之百分之二十(其有未滿十五日者,以半個月計,逾十五日者,以一個月計)」。合約未列「不收取」或「定額 600」的選項,因此適用 20% 的計算方式。
下次扣款日前須送出書面申請
未於下次扣款前親自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合約終止書,下期款項仍會產生。
月繳者應留意扣款日。同項第(2)款逐字記載:「附期限分期者,應於下次扣款日前提出書面申請…如未在下次扣款前親自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合約終止書,下期款項將依期產生,會員仍須依約繳付所產生之款項。月繳者退費時,本館將依實際經過月數乘以月平均價格向消費者收取會籍費用。如有不足,消費者應補足;如有餘額,業者應退還。」如未於下次扣款日前完成送件,將產生下一期款項。
手續費加應補足金額合計有上限
合計最高 NT$6,000(第十點第 8 項第(7)款)。
同項第(7)款:手續費加計應補足金額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六千元。
入會費終止時不退還
入會費加其他費用不得逾月平均價格的兩倍;承接時補繳的入會費同樣不退。
同項第(6)款與第十點第 1 項規定,入會費「申請終止不退還」,且入會費及其他費用於終止契約時得不列入退費計算範圍;第二十點另規定,入會費加其他費用總額不得逾月平均價格的兩倍。承接時如曾補繳原會員欠繳的入會費,該筆款項亦不予退還。
終止以您送出通知之日為準
合約另要求填寫終止書並有 7~14 個工作天核准期;牴觸法規的部分依消保法第 17 條無效。
法規第十五點規定終止「通知即生效力」,但成吉思汗合約另要求填寫合約終止書後「方可辦理終止」,且第八點第 8 項所定 7~14 個工作天核准期亦適用;實務時程須同時考量核准期與退款期。合約牴觸應記載事項的部分,依消保法第 17 條無效,終止生效日仍以您送出通知之日為準;如遭延誤,可向縣市消保官提出申訴。
終止後 15 工作日內轉帳退款
第十點第 11 項:本館應於終止契約後 15 工作日內以轉帳方式退款。
教練課另依教練契約結算
須於課程期限內終止,未使用堂數才可退費;不定額手續費最高為應退餘額的 20%,且以 NT$9,000 為上限。
如另有教練課程,應依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另行結算。該契約第十一點第一項規定:「消費者於期限屆滿前,得隨時終止。契約期限屆滿後,未使用剩餘堂數,業者得不予退費」。因此,須於期限內終止,未使用堂數始得辦理退費。不定額手續費最高為應退餘額的 20%,且以 NT$9,000 為上限。
核對到期日與所屬分店
請賣家出示官方 App 畫面或合約,確認與刊登內容一致。
請賣家出示官方 App 畫面或合約,確認「到期日」與「所屬分店」與刊登一致。
確認會籍尚未轉讓過
法規未限制轉讓次數,但 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明定限一次,已轉讓過的會籍可能不獲受理。
請向業者確認該會籍「尚未使用過轉讓權」。法規本身未限制轉讓次數,但 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均於各自規定中明定「限一次」,已轉讓過的會籍可能不獲受理。
確認承接者資格
會籍是否限非會員承接,各品牌不同;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的教練課則要求承接者是有效會員。
請確認承接者資格:會籍是否限非會員承接,各品牌不同——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要求承接者不是有效會員,成吉思汗要求從未入會,其他品牌未公告;教練課的要求則相反(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均要求受讓人須是有效會員)。如同時承接兩者,應事先向業者確認辦理順序。主管機關的修正草案說明(行政院公報 110/03/08)將「會員不能讓與給會員」「搬家證明」「職務異動證明」列為不合理的讓與條件,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點亦禁止對讓與增加不合理之限制條件;但業者仍保有同意權,實務上可能依其規定辦理。前述規範可作為遭拒絕後主張權利的依據,不宜在業者同意前先行付款。
確認卡別與時段限制
請確認卡別與時段限制(全時段/離峰/單店/跨店)是否符合您的需求。
確認會籍是否暫停中
暫停期間是否順延到期日,官方通常未公告;轉讓前請向分店確認新的到期日。
請確認會籍是否處於暫停狀態。官方通常未公告暫停期間是否順延到期日及順延後的日期;辦理轉讓前,應向分店確認新的到期日,並以分店提供的資訊為準。
事先約定手續費由誰負擔
法定上限為會籍 NT$300/教練課 NT$600;實際依各家合約而定,也可能不收取。
請於辦理轉讓前約定手續費的負擔方。法定上限為會籍 NT$300/教練課 NT$600,但實際收費依各家合約而定,亦可能不收取(法條規定「以契約有約定者為限」)。
事先向分店確認文件與流程
應備文件、雙方是否須到場、核准期間各品牌不同;「未明定」代表官方未公告,不代表無須依業者程序辦理。
辦理轉讓所需文件、雙方是否須到場及是否有核准期間,各品牌規定不同;請事先致電您預計辦理的分店確認。上方「過戶地點」顯示「未明定」時,代表官方未公告,並不表示無須依業者程序辦理。本站無須且不會蒐集您的證件資料。
確認轉讓生效後再結清款項
本站不代收任何價金。
請於雙方確認轉讓生效後再結清款項;本站不代收任何價金。
先確認賣家符合轉讓事由
跨縣市搬家、移民、重病等致難以履行契約,並能提出證明文件;否則館方不予受理。
請先確認賣家符合合約第十四點第 1 項所定事由(跨縣市搬家/移民/重病等致難以履行契約),並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館方不予受理。
確認賣家持有合約書副本
沒有副本,館方不承辦轉讓。
請確認賣家持有原始合約書副本;如無副本,館方不承辦轉讓(第十四點第 2、4 項)。
確認承接者從未入會
範圍是任何成吉思汗相關場館;規定是「從未是」,不只是「目前不是」。
請確認承接者從未加入任何成吉思汗相關場館(第十四點第 3 項規定為「從未是」,並非僅要求「目前不是」)。
確認入會費是否繳清
原會員的欠款須由您補足(第十四點第 6 項)。
請賣家向櫃檯確認入會費是否繳清及欠款金額;依第十四點第 6 項,欠款須由您補足。
不宜於送件當日付清款項
核准須 7~14 個工作天;可約定核准通過並確認承接後結清,或分段付款。
不宜於送件當日付清款項。核准程序須 7~14 個工作天(第八點第 8 項);可約定於核准通過並確認承接後結清,或採分段付款。
可以。會籍讓與須經業者同意,但業者不得對讓與約定拋棄或增加不合理的限制條件。
依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十六點,會籍讓與「須經業者同意」,是否同意由業者決定;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點禁止業者「約定拋棄或增加不合理之限制條件」,但不表示業者不得拒絕。手續費僅能在契約有約定時收取(契約未約定即不得收取),會籍不得超過 NT$300、教練課不得超過 NT$600。各品牌自訂門檻的差異很大: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限轉一次、承接者須為非會員;成吉思汗的條件更嚴格,須有「搬家(跨縣市)/移民/重病」等事由並附證明,承接者還必須「從未」是會員。這些門檻不一定均屬合理限制:主管機關在修正草案說明(行政院公報 110/03/08)所舉的「不合理之限制」例子,包括「職務異動證明」「搬家證明」「會員卡開卡逾三個月不可讓與」「會員不能讓與給會員」;同一份說明也指出,限制受讓者不得有影響營運的不當行為,屬於合理限制。但業者仍有同意權,實際辦理時亦會依合約審核,因此相關規定是遭拒後爭取或申訴的依據,不代表您可在核准前先行付款。刊登前,請先查看您所屬品牌的規則頁。
法規僅規定上限,未規定由哪一方支付,也可能不收取(法條載明「以契約有約定者為限」):會籍不得超過 NT$300、教練課不得超過 NT$600。依本站 2026-08 抽樣四個 FB 轉讓社團的貼文,約 53% 由賣方支付,其餘則由雙方各付一半或由買方支付。建議於刊登時清楚載明,並在過戶前議定,由約定的一方向健身房支付。
辦理方式依品牌而異。World Gym 官方常見問題載明「可至全台任一分店(預售除外)提出申請」;健身工廠未公告辦理地點,官方將轉讓事項導向「健體顧問」(終止、暫停、轉館、升等則導向線上會員服務中心);成吉思汗要求雙方以書面共同申請,核准另需 7~14 個工作天。因此,「一定要雙方到櫃檯」並非通則,建議您先向該分店確認流程及應備文件。本站不會收取您的證件資料,亦不代收任何價金;款項請於雙方確認過戶生效後再行結清。
不可以。須符合合約所定事由並備妥證明文件,經館方核准後才能辦理。
八館公告的《會員合約》第十四點第 1 項限定事由:「會員如因搬家(需跨不同縣市)、移民、重病等(須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等事由,致難以履行契約者,得向本館申請轉讓會籍。」條文使用「等事由」,屬於例示而非窮盡,實際要件為「致難以履行契約」並附證明文件。第 2 項另要求原會員與新會員「共同以書面申請」並經本館核准;原會員未提供合約書副本者不予受理。第八點第 8 項規定,申請文件批准後尚需 7~14 個工作天(不含國定假日)。刊登前,請確認您符合的事由,並備妥證明文件及合約書副本。(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點禁止對讓與增加不合理限制,因此此項限制仍有爭議空間;但實際辦理時,櫃檯仍可能依合約審核。)
承接者並非重新繳納入會費,而是補繳前手尚未繳納的欠款。
《會員合約》第十四點第 6 項:「原會籍之人未繳納之入會費,則受讓者須在受讓時一併補足。」因此,您應向櫃檯確認該會籍的入會費是否已繳清,以及尚欠金額。合約未公告入會費金額,但第二十點設有上限:入會費加其他費用總額不得超過月平均價格的兩倍。另依第十點第 1 項,入會費「申請終止不退還」;同點第 8 項第(6)款亦將入會費排除於退費計算之外。因此,已繳納的入會費無法取回,評估承接二手會籍的成本時應一併計入。
不一定。有約定期間的方案提前終止,仍須依合約計算手續費。
「月繳」通常是指付款方式(分期繳納),不表示未約定合約期間;有約定期間的方案如提前終止,仍須依合約計算手續費。停止扣款亦有時程限制:《會員合約》第十點第 8 項第(2)款逐字「附期限分期者,應於下次扣款日前提出書面申請,本館將於會員提出書面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信用卡銀行取消扣款機制,如未在下次扣款前親自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合約終止書,下期款項將依期產生,會員仍須依約繳付所產生之款項。」同款另載「月繳者退費時…如有不足,消費者應補足;如有餘額,業者應退還。」因此,如未於下次扣款日前完成申請,仍會產生下一期款項;如已使用月數乘以月平均價格後,超過您已繳納的款項,您仍須補足差額。買賣前,請先確認合約期間的屆滿日及下次扣款日,避免將付款方式誤認為合約期間。
跳槽方案是成吉思汗提供給「持有其他品牌會籍」者的入會優惠,與會籍轉讓是兩件事;適用條件可能調整,應以官方公告為準。如考慮申辦跳槽方案,請先向館方確認資格條件,再決定是否轉讓舊會籍。
手續費新台幣 300 元;承接者須從未加入任何成吉思汗相關場館。
《會員合約》第十四點第 4 項規定:原會員繳交原始合約書副本、新會員繳交必要文件,辦理承接手續並繳交手續費新台幣 300 元。承接資格較其他品牌嚴格,第 3 項逐字:「受讓會籍者,必須是從未是成吉思汗相關場館之非會員者。(本館保有會員審核資格之權益)」此處要求的並非「目前不是會員」,而是「從未曾是會員」,且範圍涵蓋所有相關場館;過去曾在任一場館入會,即使會籍已到期,亦不符合資格。轉讓次數方面,第十四點六項未載有「一份會籍只能轉讓一次」的限制(八館條文相同)。教練課則依官網公告的《私人教練合約》第二十二條「契約讓與第三人」辦理,必要手續費用為 NT$300(低於法定上限 NT$600);洽詢時應使用正確文件名稱,以利櫃檯查詢。第 5 項另載「原始會員與新會員需自行協調剩餘會籍價值及交易方式,本館概不介入」,表示館方不負責查核或保障您與對方之間的款項往來。
期滿前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終止時,合約僅載一種算法:未到期費用的 20%(法定免收情形除外)。
請先確認您是否屬於免收費用的情形:《會員合約》第十點第 3 項(不可抗力/不可歸責雙方)、第 4 項(不可歸責消費者,例如本館營業場所搬遷、總面積或器材、指導員縮減達五分之一以上、變更履約地點未經您同意;傷病事由的要件為「暫停會籍六個月後,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於六個月之期間內不能運動」,且整項均須於知悉事由起 30 日內提出)、第 5 項(可歸責本館)及第 9 項,四項逐字均載明「不得收取手續費用、違約金或任何名目費用」;第 8 項第(1)款另規定,於契約生效七日內且未使用服務而終止者,應全額退還。於約定使用期間屆滿後才辦理終止者,依應記載事項第四點第二項亦不得收取手續費。如均不屬於上述情形,且是在期間屆滿前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中途終止,才適用第 8 項第(4)款;八館合約僅載一種算法:「不定額:月平均價格乘以約定使用期間之未到期時間比例之百分之二十(其有未滿十五日者,以半個月計,逾十五日者,以一個月計)」,並無「不收取」或「定額 600」的勾選欄位。同項第(7)款規定,手續費加計應補足金額上限為 NT$6,000;第(6)款及第十點第 1 項規定,入會費及其他費用不列入退費計算,且入會費於申請終止時不予退還;第二十點另規定,入會費加其他費用不得超過月平均價格的兩倍。依第 11 項,本館應於終止契約後 15 工作日內以轉帳退款。合約另載明,填寫合約終止書後「方可辦理終止」,並設有第八點第 8 項的 7~14 個工作天核准期;但法規第十五點規定「通知即生效力」,牴觸應記載事項的約定依消保法第 17 條無效,生效日仍以您送出通知之日為準。如辦理遭到拖延,您可向縣市消保官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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