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查核日期 2026-09官方網站
工本費 NT$300,限轉讓一次
讓與須經 FF 同意;卡別、履約地點及月費於轉讓後維持不變。
官方《會員合約書》第 15 點(1)規定,讓與須「經 FF 同意」,且「合約之內容不因讓與而受影響」(卡別、履約地點及月費於轉讓後維持不變);同點(2)規定工本費為新臺幣三百元整(不得超過三百元),並「以轉讓一次為限」。
承接者須非會員,為 FF 自訂條件
主管機關曾將「會員不能讓與給會員」列為不合理條件,但業者仍有同意權;不宜在業者同意前付款。
「承接者須為非會員」是 FF 自訂的條件,並非法規要求。主管機關的修正草案說明(行政院公報 110/03/08)將「會員不能讓與給會員」列為不合理的讓與條件,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點亦禁止對讓與增加不合理之限制條件;但業者仍保有第十六點所定的同意權,實務上可能依其規定辦理。前述規範可作為遭拒絕後主張權利的依據,不宜在業者同意前先行付款。
承接者不享續約優惠價
您承接的是剩餘會籍期間,期滿後須按新客價格重新簽約。
承接會籍後的續約價格可能不同。同一條(2)後半逐字記載:「惟承接會籍之第三人所繳月費,於該承接會籍期滿後辦理續約時,無法享有 FF 額外『續約價格』之優惠」。因此,您承接的是剩餘會籍期間,期滿後須按新客價格重新簽約。
承接者須非會員或無有效會籍
官方常見問題另載手續費 300 元。
官方常見問題另載明承接者須為「非會員或無有效會籍」,手續費 300 元。
教練課承接者須為 FF 會員
工本費 NT$600;每份有效課程可轉讓一次,承接後續購同樣不適用續約優惠。
教練課對受讓人資格的要求與會籍相反:《個人教練課程協議書》第 16 點(1)規定「受讓人需以具有 FF 之會員資格者為限」,同點(2)規定工本費為新臺幣六百元整(最高不得超過六百元);官方常見問題另載明「每份有效教練課程皆可辦理一次轉讓」「承接課程者的會籍合約必須有效」,且承接後續購同樣不適用續約優惠。
官方未載明會籍轉讓的辦理地點
常見問題寫「詳情歡迎洽詢健體顧問」,須由人員協助,但官方未規定雙方須到所屬廠。
官方未載明會籍轉讓的辦理地點。健身工廠的終止、暫停、轉館及升等程序均導向線上「會員服務中心」;會籍轉讓則於常見問題記載「詳情歡迎洽詢健體顧問」,教練課轉讓記載「洽詢櫃台」,顯示須由人員協助辦理,但官方並未規定「一定要雙方到所屬廠櫃檯」。
換廠是另一項程序
第一次轉點免費,第二次起 NT$1,000,月費以兩廠中較高者為準。
換廠屬於另一項程序:《會員合約書》第 17 點的「轉點」第一次免費,第二次起收取 NT$1,000,月費以兩廠中較高者為準。
銀卡、鈦銀卡有不能進場的時段
銀卡平日 17:00–21:00、週末 13:00–17:00;鈦銀卡平日 17:00–24:00,週末無限制。
銀卡與鈦銀卡設有「限制時段」。官方常見問題〈請問銀卡會員或鈦銀卡會員的限制時段?〉逐字記載:銀卡「週一至週五 17:00 ~ 21:00、週六至週日 13:00 ~ 17:00」、鈦銀卡「週一至週五 17:00 ~ 24:00、週六至週日 無限制」(以上均不分國定假日)。上述時段為不能進場的時段,並非可使用時段;請依您預計使用的時間逐一核對,不宜僅依卡別名稱判斷。
合約明定未到期費用×20%(未提供三項選擇,但另有一種會籍型別例外)
使用您的資料試算合約正面勾選「月繳型會員 Monthly Membership」者,不適用前述 20% 終止手續費。合約正面逐字記載:「合約有效期內得隨時終止契約,毋庸支付終止手續費」,簽署聲明事項第 4 條並載明正面與反面具有同等拘束力。同頁所列短期、預繳型及附期限月繳型均無此項約定;請確認您的合約勾選項目。
試算範例:月平均價格 NT$1,200、未到期 10 個月 → 手續費 NT$2,400(例外那一型是 NT$0);轉讓手續費法定上限 NT$300。手續費加計應補足金額,合計不得超過 NT$6,000。
前述手續費金額依主管機關 Q&A 的官方算例計算(乘數為未到期「月數」,而非占比);同一條文另有金額較低的解讀方式,本站採用其中金額較高的計算方式——查看兩種算法的差異、法源及版本。
月繳型會員終止免手續費
合約正面勾選「月繳型會員」者,終止手續費為 0 元;請先確認您勾選的會籍型別。
請先確認您的合約正面勾選的會籍型別。勾選「月繳型會員」者不適用 20% 終止手續費;合約正面逐字記載:「合約有效期內得隨時終止契約,毋庸支付終止手續費」,因此此型別的終止手續費為 0 元。簽署聲明事項第 4 條載明正面與反面具有同等拘束力。
期滿後終止,不得收手續費
業者無法證明已於屆滿前一個月通知您者,同樣不得收取手續費用、違約金或任何名目費用。
於約定使用期間屆滿後辦理終止者,依應記載事項第四點第二項,業者不得收取第十點第二項之手續費或任何名目之扣費;第十八點另規定,如業者無法證明已於屆滿前一個月通知您,亦不得收取手續費用、違約金或任何名目費用。
合約僅列未到期費用 × 20%
健身工廠只採不定額方式;未滿十五日以半個月計,逾十五日以一個月計。
如於約定使用期間屆滿前,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中途終止,《會員合約書》第 6 點(2)C 僅記載一種計算方式:「月平均價格乘以約定使用期間之未到期時間比例(含所贈與之會籍期間)之百分之二十(其有未滿十五日者,以半個月計,逾十五日者,以一個月計)」。法規允許三種約定方式,健身工廠僅採用其中的不定額方式,比例訂為上限 20%。
手續費加應補足金額合計有上限
合計最高 NT$6,000(第 6 點(3))。
第 6 點(3):終止手續費加計應補足金額,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六千元。
退費金額依繳費型態計算
已預繳者退還已繳費用扣除已經過期間;月繳者依實際經過月數計費,多退少補。
第 6 點(2)B 依繳費型態分為兩種:已預繳全部費用者,退還「已繳全部費用 − 月平均價格 × 實際經過時間比例」;月繳者,FF 收取「月平均價格 × 實際經過月數」,不足部分須補繳,餘額則應退還。
入會時繳的入會費及手續費不退
兩者合計不得逾月平均價格的兩倍,也就是最多兩個月月費。
第 6 點(4)規定,入會費及手續費於終止合約時不列入退費計算範圍(法條用語為「入會費及其他費用」);合約正面另載「入會費及手續費,總額不得逾月平均價格之二倍」,亦即最高為兩個月月費,且不予退還。
七日內未使用可全額退費
通訊或訪問交易訂約者,已使用設施仍可於七日內解約;業者搬遷、設施縮減等事由終止也不得收費。
第 6 點(2)A 規定,合約生效七日內且未使用服務而終止者,應全額退還;以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訂約者,即使已使用設施,七日內仍可依消保法第十九條解除合約。符合應記載事項第九點、第十一點至第十四點所列終止事由(業者搬遷、場地或器材縮減達五分之一以上、不可抗力、可歸責業者等)時,業者均不得收取手續費用、違約金或任何名目費用。
通知即生效,十五工作日內退款
第 12 點:終止通知即生效力,FF 應於十五工作日內退款。
教練課另依協議書結算
不定額手續費為應退餘額 × 20%,以 NT$9,000 為上限;課程最長 365 天,逾期未使用堂數不退費。
教練課另依《個人教練課程協議書》第 10 點辦理:不定額手續費為「應退餘額 × 20%」,以新臺幣九千元為上限。課程另有有效期限(第 6 點:總有效天數最多 365 天,逾期視同放棄);期限屆滿後,未使用堂數不予退費。
核對到期日與所屬分店
請賣家出示官方 App 畫面或合約,確認與刊登內容一致。
請賣家出示官方 App 畫面或合約,確認「到期日」與「所屬分店」與刊登一致。
確認會籍尚未轉讓過
法規未限制轉讓次數,但 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明定限一次,已轉讓過的會籍可能不獲受理。
請向業者確認該會籍「尚未使用過轉讓權」。法規本身未限制轉讓次數,但 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均於各自規定中明定「限一次」,已轉讓過的會籍可能不獲受理。
確認承接者資格
會籍是否限非會員承接,各品牌不同;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的教練課則要求承接者是有效會員。
請確認承接者資格:會籍是否限非會員承接,各品牌不同——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要求承接者不是有效會員,成吉思汗要求從未入會,其他品牌未公告;教練課的要求則相反(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均要求受讓人須是有效會員)。如同時承接兩者,應事先向業者確認辦理順序。主管機關的修正草案說明(行政院公報 110/03/08)將「會員不能讓與給會員」「搬家證明」「職務異動證明」列為不合理的讓與條件,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點亦禁止對讓與增加不合理之限制條件;但業者仍保有同意權,實務上可能依其規定辦理。前述規範可作為遭拒絕後主張權利的依據,不宜在業者同意前先行付款。
確認卡別與時段限制
請確認卡別與時段限制(全時段/離峰/單店/跨店)是否符合您的需求。
確認會籍是否暫停中
暫停期間是否順延到期日,官方通常未公告;轉讓前請向分店確認新的到期日。
請確認會籍是否處於暫停狀態。官方通常未公告暫停期間是否順延到期日及順延後的日期;辦理轉讓前,應向分店確認新的到期日,並以分店提供的資訊為準。
事先約定手續費由誰負擔
法定上限為會籍 NT$300/教練課 NT$600;實際依各家合約而定,也可能不收取。
請於辦理轉讓前約定手續費的負擔方。法定上限為會籍 NT$300/教練課 NT$600,但實際收費依各家合約而定,亦可能不收取(法條規定「以契約有約定者為限」)。
事先向分店確認文件與流程
應備文件、雙方是否須到場、核准期間各品牌不同;「未明定」代表官方未公告,不代表無須依業者程序辦理。
辦理轉讓所需文件、雙方是否須到場及是否有核准期間,各品牌規定不同;請事先致電您預計辦理的分店確認。上方「過戶地點」顯示「未明定」時,代表官方未公告,並不表示無須依業者程序辦理。本站無須且不會蒐集您的證件資料。
確認轉讓生效後再結清款項
本站不代收任何價金。
請於雙方確認轉讓生效後再結清款項;本站不代收任何價金。
確認期滿後的續約價格
承接者不適用續約優惠,價差可能高於轉讓手續費。
請確認會籍到期後適用的續約價格。依合約第 15 點(2),承接者不適用「續約價格」優惠;其價差可能高於 NT$300 的轉讓手續費。
確認時段限制與適用廠館
銀卡、鈦銀卡有不得進場的時段;適用範圍分單一廠館與多廠。
請確認卡別的兩個維度:時段限制(銀卡/鈦銀卡有不得進場的時段,實際時間請參閱上方規則;其餘卡別無)及適用廠館範圍(單一廠館/多廠)。
月繳型會員終止免手續費
請先確認合約正面勾選的會籍型別,再評估終止或轉讓。
如您的合約正面勾選「月繳型會員」,終止時無須支付手續費(正面逐字:合約有效期內得隨時終止契約,毋庸支付終止手續費)。請先確認會籍型別,再評估終止或轉讓。
可以。會籍讓與須經業者同意,但業者不得對讓與約定拋棄或增加不合理的限制條件。
依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十六點,會籍讓與「須經業者同意」,是否同意由業者決定;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點禁止業者「約定拋棄或增加不合理之限制條件」,但不表示業者不得拒絕。手續費僅能在契約有約定時收取(契約未約定即不得收取),會籍不得超過 NT$300、教練課不得超過 NT$600。各品牌自訂門檻的差異很大: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限轉一次、承接者須為非會員;成吉思汗的條件更嚴格,須有「搬家(跨縣市)/移民/重病」等事由並附證明,承接者還必須「從未」是會員。這些門檻不一定均屬合理限制:主管機關在修正草案說明(行政院公報 110/03/08)所舉的「不合理之限制」例子,包括「職務異動證明」「搬家證明」「會員卡開卡逾三個月不可讓與」「會員不能讓與給會員」;同一份說明也指出,限制受讓者不得有影響營運的不當行為,屬於合理限制。但業者仍有同意權,實際辦理時亦會依合約審核,因此相關規定是遭拒後爭取或申訴的依據,不代表您可在核准前先行付款。刊登前,請先查看您所屬品牌的規則頁。
法規僅規定上限,未規定由哪一方支付,也可能不收取(法條載明「以契約有約定者為限」):會籍不得超過 NT$300、教練課不得超過 NT$600。依本站 2026-08 抽樣四個 FB 轉讓社團的貼文,約 53% 由賣方支付,其餘則由雙方各付一半或由買方支付。建議於刊登時清楚載明,並在過戶前議定,由約定的一方向健身房支付。
辦理方式依品牌而異。World Gym 官方常見問題載明「可至全台任一分店(預售除外)提出申請」;健身工廠未公告辦理地點,官方將轉讓事項導向「健體顧問」(終止、暫停、轉館、升等則導向線上會員服務中心);成吉思汗要求雙方以書面共同申請,核准另需 7~14 個工作天。因此,「一定要雙方到櫃檯」並非通則,建議您先向該分店確認流程及應備文件。本站不會收取您的證件資料,亦不代收任何價金;款項請於雙方確認過戶生效後再行結清。
官方未公告辦理地點;會籍轉讓請先洽詢健體顧問。
官方未公告辦理地點。健身工廠將終止、暫停、轉館及升等導向線上「會員服務中心」,但轉讓事項在官方常見問題中載明「詳情歡迎洽詢健體顧問」,教練課轉讓則載明「洽詢櫃台」。因此,會籍轉讓須由人員處理,但「一定要雙方到所屬廠櫃檯」並無官方依據;建議您先向健體顧問確認。權益方面,《會員合約書》第 15 點(1)載明「合約之內容不因讓與而受影響」,卡別、履約地點及月費於過戶後維持不變。如欲更換廠館,須另行辦理「轉點」(第 17 點,第一次免費、第二次起 NT$1,000,月費以兩廠較高者為準)。
官方常見問題載明「所有會籍僅有一次轉讓權利」。承接取得的會籍不得再次轉讓;承接前,請賣家向健體顧問確認該會籍尚未使用轉讓權。
官方常見問題載明「承接者須為非會員或無有效會籍」,手續費 300 元。如您仍有尚未到期的舊會籍,須先處理後才能承接。《會員合約書》第 15 點(2)後半逐字寫「惟承接會籍之第三人所繳月費,於該承接會籍期滿後辦理續約時,無法享有 FF 額外「續約價格」之優惠」;您承接的是原會籍的剩餘期間,期滿後僅能依新客價格重新簽約。這項價差通常遠高於 NT$300 手續費,建議於議價前先確認新客價格。
可以,但須分別辦理,且承接資格相反:會籍承接者須為非會員,教練課承接者須為有效會員。
會籍與教練課須分別辦理轉讓,且承接資格不同。教練課依《個人教練課程協議書》第 16 點:經 FF 同意可讓與第三人,但「受讓人需以具有 FF 之會員資格者為限」,工本費新臺幣六百元整(最高不得超過六百元);官方常見問題補充「每份有效教練課程皆可辦理一次轉讓」「承接課程者的會籍合約必須有效」「在該承接課程期滿後續購課程時,無法享有『續約價格』之優惠」。因此,承接會籍須為「非會員」,承接教練課則須「已經是有效會員」;如欲同時承接兩份合約,請先向廠館確認辦理順序與資格。協議書第 6 點另規定課程有效期限(總有效天數最多 365 天,逾期視同放棄),承接前請確認剩餘堂數與到期日。
勾選「月繳型會員」者終止手續費為 0 元;其他型別於期滿前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終止,手續費為未到期費用的 20%(法定免收情形除外)。
請先確認合約正面勾選的類型:勾選「月繳型會員」者,終止手續費為 0 元,正面逐字印著「合約有效期內得隨時終止契約,毋庸支付終止手續費」,而簽署聲明事項第 4 條載明正面與反面具有同等拘束力。其次,請確認您是否屬於免收費用的情形:應記載事項第九點、第十一點至第十四點(業者搬遷、場地或器材縮減達五分之一以上、不可抗力、可歸責業者等),業者一律不得收取任何名目費用;第 6 點(2)A 規定,合約生效七日內未使用服務者亦應全額退還;於約定使用期間屆滿後才辦理終止者,依第四點第二項亦不得收取手續費。如均不屬於上述情形,才適用反面第 6 點(2)C 所載的算法:「月平均價格乘以約定使用期間之未到期時間比例(含所贈與之會籍期間)之百分之二十」,未滿十五日以半個月計、逾十五日以一個月計。法規提供三種約定方式,健身工廠合約反面僅載有上限算法;除上述兩類例外外,合約並無「不收取」或「定額 600」的勾選欄位。以月平均價格 NT$1,000、剩餘 12 個月為例,手續費為 1,000 × 12 × 20% = NT$2,400(此乘數有兩種解讀方式:如按字面將「比例」解讀為占比,計算金額會低得多;本站採用主管機關 Q&A 的官方算例,即金額較高的算法。兩種算法的差額、法源版本及本站的利害關係均揭露於解約試算頁)。第 6 點(3)另訂「終止手續費加計應補足金額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六千元」。退費方式則依您的合約類型而定:預繳型退還「已繳全部費用 − 月平均價格 × 實際經過時間比例」;月繳型依「月平均價格 × 實際經過月數」多退少補。入會費與手續費依第 6 點(4)不列入退費計算,且合約正面載明兩者總額不得逾月平均價格之二倍。依第 12 點,通知即生效力,FF 應於十五工作日內退款。您可使用本站的解約試算,輸入月平均價格與剩餘月數進行比較。
官方常見問題〈請問銀卡會員或鈦銀卡會員的限制時段?〉逐字:銀卡會員「週一至週五 17:00 ~ 21:00、週六至週日 13:00 ~ 17:00」,鈦銀卡會員「週一至週五 17:00 ~ 24:00、週六至週日 無限制」(以上均不分國定假日)。上述時段是不得進場的時段,並非可使用時段;兩種卡別的月費相同,差異在於限制的尖峰時段。承接前,請依您固定運動的時間逐一核對,不宜僅依卡別名稱判斷。如需全時段使用,須另行辦理會籍升等並支付相關費用。
本頁依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與公開資訊整理,不屬於健身工廠官方文件;實際辦理過戶前,請向分店確認。本站不代收任何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