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查核日期 2026-09官方網站
台灣官網未公告轉讓規則官方為準
是否受理轉讓及手續費金額,請向原加盟店確認。
台灣官網未公告會籍合約條款或費用表;常見問題未提及轉讓,會員頁為方案介紹,網站使用條款則以智慧財產權事項為主。轉讓是否受理及手續費金額,請向原加盟店確認。
手續費官方未公告,也可能不收
法定上限 NT$300;以契約有約定者為限。
會籍轉讓手續費的法定上限為 NT$300;官方未公告實際收費,亦可能不收取(法條規定「以契約有約定者為限」)。
入會 30 天後才能全球通行
會籍綁定原加盟店;承接後是否須重新起算 30 日,官方未公告,請於過戶前確認。
官方已公告全球通行的等待天數。台灣官網常見問題中文逐字:「成為會員30天后,您有資格訪問全球數千家健身房。我們建議您在所屬健身房進行確認,以確保您在訪問其他健身房之前已啟用了的其他所有位置。」(英文版:After 30 days of membership…)。會籍綁定原加盟店,但官方未公告承接後是否須重新起算 30 日;請於過戶前向原加盟店確認。
門禁磁扣費用可能受法定上限限制
可能屬第十六點的必要費用,法定上限 NT$300;收費較高時,可請業者說明契約依據。
重新製發門禁磁扣,可能屬於應記載事項第十六點所稱「因處理前項讓與所生之必要費用」,法定上限為 NT$300。修正前的第十一點載明「向消費者酌收費用(含會員證製作及鑰匙提供)…不得超過新臺幣三百元」;主管機關修正說明亦以「如會員證製作等必要費用」為例,說明上限旨在「避免業者要求消費者償還過高之費用」。官方未公告實際金額;如分店收取較高費用,您可要求其說明契約依據(法條規定「以有約定者為限」,未約定即不得收取),如仍有爭議,可向所在地縣市消保官申訴。
轉讓次數與承接資格各店不同官方為準
是否限轉讓一次、承接者是否須為非會員,各加盟店規定不同。
官方未公告此品牌合約;法規所定方式為不收取/定額NT$600/未到期費用最高20%
使用您的資料試算法規所列三種約定方式為所有健身中心適用的底線,不表示該品牌合約必然提供三項選擇;本站核對過的健身工廠、成吉思汗合約均僅列其中一項。請向所屬分店索取合約正本,確認約定方式及選項數量。
試算範例:月平均價格 NT$1,200、未到期 10 個月 → 應依您的合約約定判斷:不收取 NT$0/定額 NT$600/未到期費用最高 NT$2,400;轉讓手續費法定上限 NT$300。手續費加計應補足金額,合計不得超過 NT$6,000。
前述手續費金額依主管機關 Q&A 的官方算例計算(乘數為未到期「月數」,而非占比);同一條文另有金額較低的解讀方式,本站採用其中金額較高的計算方式——查看兩種算法的差異、法源及版本。
台灣合約條款官方未公告
官方常見問題的解約說明為美國母公司通用內容,對台灣消費者不具拘束力;以下為法規底線。
Anytime Fitness 台灣採加盟制,官方未公告會員合約條款;官方常見問題的解約說明為美國母公司通用內容(載有「各州政策不同」「請查看您的會員協議」),對台灣消費者不具拘束力。台灣加盟店仍須遵守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相關法規底線如下。
這些情形終止,不得收任何費用
例如業者搬遷或設施縮減達五分之一、不可抗力、可歸責業者、經診斷無法運動;生效七日內未使用則全額退費。
請先確認您是否符合免收相關費用的終止事由:第九點(業者搬遷,或場地、器材、指導員縮減達五分之一以上,自知悉起 30 日內終止)、第十一點(天災等不可歸責雙方)、第十二點、第十三點(可歸責業者)、第十四點(履約地點正式營運前簽約,開放營運後七日內),條文均明定業者「不得收取手續費用、違約金或任何名目費用」。第八點第二項另訂:因傷病暫停會籍六個月後,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於六個月內不能運動者,依第十點終止契約,業者不得收取手續費或任何名目之扣費。第十點第二項第(一)款則規定,契約生效七日內且未使用服務而終止者,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期滿後終止,不得收手續費
業者應於屆滿前一個月通知;無法證明已通知、而您繼續使用者,同樣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於約定使用期間屆滿後辦理終止者,依第四點第二項,業者「不得收取第十點第二項之手續費或任何名目之扣費」,亦即期滿後辦理停止扣款無須支付解約費。第十八點另規定業者應於屆滿前一個月通知;如業者無法證明已通知,而您在屆滿後仍繼續使用設備,同樣不得收取手續費用、違約金或任何名目費用。如業者要求支付費用,您可請其說明所依據的契約條款。
提前終止才有手續費,約定方式有三種
不收取、定額 NT$600,或未到期費用最高 20%;並非必然收取,以您持有的合約為準。
下列手續費僅適用於「約定使用期間屆滿前」且可歸責於您的中途終止。第十點第二項第(二)款第 3 目允許業者採用三種約定方式:不收取、定額 NT$600,或不定額「月平均價格 × 未到期月數 × 約定百分比(不得逾 20%)」(條文用語為「未到期時間比例」,主管機關 Q&A 的官方算例以未到期月數計算)。20% 與 NT$600 均為法規允許的約定方式,並非必然收取的金額;實際金額應以您持有的合約約定為準。
手續費加應補足金額合計有上限
合計最高 NT$6,000;應補足金額例如原按整期優惠價計費、提前終止須補繳的差額。
手續費加計「應補足金額」(例如原按整期優惠價計費,提前終止時須補繳的差額),合計不得超過 NT$6,000。
退費金額依繳費型態計算
已預繳者退還已繳金額扣除已使用期間;月繳者可能無款可退,也可能須補繳差額。
退費方式依您的繳費型態而定:已預繳全部費用者,退還「已繳金額 − 月平均價格 × 已使用期間」;月繳者,業者得收取「月平均價格 × 已使用月數」,不足部分須補繳,餘額則應退還。因此,月繳者可能無款項可退,亦可能須補繳差額。
入會費與其他費用可能不退
兩項合計不得逾月平均價格的兩倍;可查閱繳費收據確認實際金額。
入會費與「其他費用」(部分合約記載為簽約手續費,係指入會時繳納的費用,並非前述終止手續費):依第十點第四項,業者得不將其列入退費計算範圍,終止契約時可能不予退還。依第五點第四項,兩項合計不得逾月平均價格的兩倍;您可查閱繳費收據,確認簽約時實際繳納的金額。
通知業者即生效,15 個工作日內退款
分店可能要求填寫表單,但不得因內部程序延後終止生效日。
依第十五點,以書面或事先約定方式通知業者終止契約時即生效力,業者應於 15 個工作日內退款;分店可能要求填寫表單,但不得因內部程序延後終止生效日。
教練課另依教練契約結算
須於課程期限內終止,未使用堂數才可退費;不定額手續費最高為應退餘額的 20%,且以 NT$9,000 為上限。
如另有教練課程,應依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另行結算。該契約第十一點第一項規定:「消費者於期限屆滿前,得隨時終止。契約期限屆滿後,未使用剩餘堂數,業者得不予退費」。因此,須於期限內終止,未使用堂數始得辦理退費;課程有效期限屆滿後則可能不予退費。手續費另有上限(不定額最高為應退餘額的 20%,且以 NT$9,000 為上限)。
月繳方案的重點是停止扣款
未必有大額預繳款可退;已預收的月份與其他預收款項仍應逐項核對。
如您使用月繳方案,月費通常按月扣繳,未必有大額預繳款可退;此時法規保障的重點在於停止後續扣款。但已預繳的月份(例如請假期間預收的月費)及其他預收款項,仍應逐項核對,不應僅計算已使用月份。
「提前 30 日通知」的約定無效
與法規第十五點「通知即生效力」牴觸,依消保法第 17 條無效。
注意:坊間常聽到的「提前 30 日通知才能終止」與法規第十五點的「通知即生效力」牴觸,牴觸應記載事項的約定依消保法第 17 條無效。
核對到期日與所屬分店
請賣家出示官方 App 畫面或合約,確認與刊登內容一致。
請賣家出示官方 App 畫面或合約,確認「到期日」與「所屬分店」與刊登一致。
確認會籍尚未轉讓過
法規未限制轉讓次數,但 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明定限一次,已轉讓過的會籍可能不獲受理。
請向業者確認該會籍「尚未使用過轉讓權」。法規本身未限制轉讓次數,但 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均於各自規定中明定「限一次」,已轉讓過的會籍可能不獲受理。
確認承接者資格
會籍是否限非會員承接,各品牌不同;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的教練課則要求承接者是有效會員。
請確認承接者資格:會籍是否限非會員承接,各品牌不同——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要求承接者不是有效會員,成吉思汗要求從未入會,其他品牌未公告;教練課的要求則相反(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均要求受讓人須是有效會員)。如同時承接兩者,應事先向業者確認辦理順序。主管機關的修正草案說明(行政院公報 110/03/08)將「會員不能讓與給會員」「搬家證明」「職務異動證明」列為不合理的讓與條件,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點亦禁止對讓與增加不合理之限制條件;但業者仍保有同意權,實務上可能依其規定辦理。前述規範可作為遭拒絕後主張權利的依據,不宜在業者同意前先行付款。
確認卡別與時段限制
請確認卡別與時段限制(全時段/離峰/單店/跨店)是否符合您的需求。
確認會籍是否暫停中
暫停期間是否順延到期日,官方通常未公告;轉讓前請向分店確認新的到期日。
請確認會籍是否處於暫停狀態。官方通常未公告暫停期間是否順延到期日及順延後的日期;辦理轉讓前,應向分店確認新的到期日,並以分店提供的資訊為準。
事先約定手續費由誰負擔
法定上限為會籍 NT$300/教練課 NT$600;實際依各家合約而定,也可能不收取。
請於辦理轉讓前約定手續費的負擔方。法定上限為會籍 NT$300/教練課 NT$600,但實際收費依各家合約而定,亦可能不收取(法條規定「以契約有約定者為限」)。
事先向分店確認文件與流程
應備文件、雙方是否須到場、核准期間各品牌不同;「未明定」代表官方未公告,不代表無須依業者程序辦理。
辦理轉讓所需文件、雙方是否須到場及是否有核准期間,各品牌規定不同;請事先致電您預計辦理的分店確認。上方「過戶地點」顯示「未明定」時,代表官方未公告,並不表示無須依業者程序辦理。本站無須且不會蒐集您的證件資料。
確認轉讓生效後再結清款項
本站不代收任何價金。
請於雙方確認轉讓生效後再結清款項;本站不代收任何價金。
確認門禁磁扣費用由誰負擔
官方未公告金額;可能屬法定上限 NT$300 的必要費用,超過時請業者說明契約依據。
請確認門禁磁扣是否另行收費及由哪一方負擔。官方未公告金額,但該費用可能屬於第十六點所定、上限 NT$300 的必要費用;如收費超過上限,請業者說明契約依據。
確認全球通行是否重新累積
官方未公告承接後是否須重新累積 30 日;請於過戶前向原加盟店確認。
官方未公告承接後全球通行資格是否須重新累積 30 日;請於過戶前向原加盟店確認。
可以。會籍讓與須經業者同意,但業者不得對讓與約定拋棄或增加不合理的限制條件。
依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十六點,會籍讓與「須經業者同意」,是否同意由業者決定;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二點禁止業者「約定拋棄或增加不合理之限制條件」,但不表示業者不得拒絕。手續費僅能在契約有約定時收取(契約未約定即不得收取),會籍不得超過 NT$300、教練課不得超過 NT$600。各品牌自訂門檻的差異很大:World Gym 與健身工廠限轉一次、承接者須為非會員;成吉思汗的條件更嚴格,須有「搬家(跨縣市)/移民/重病」等事由並附證明,承接者還必須「從未」是會員。這些門檻不一定均屬合理限制:主管機關在修正草案說明(行政院公報 110/03/08)所舉的「不合理之限制」例子,包括「職務異動證明」「搬家證明」「會員卡開卡逾三個月不可讓與」「會員不能讓與給會員」;同一份說明也指出,限制受讓者不得有影響營運的不當行為,屬於合理限制。但業者仍有同意權,實際辦理時亦會依合約審核,因此相關規定是遭拒後爭取或申訴的依據,不代表您可在核准前先行付款。刊登前,請先查看您所屬品牌的規則頁。
法規僅規定上限,未規定由哪一方支付,也可能不收取(法條載明「以契約有約定者為限」):會籍不得超過 NT$300、教練課不得超過 NT$600。依本站 2026-08 抽樣四個 FB 轉讓社團的貼文,約 53% 由賣方支付,其餘則由雙方各付一半或由買方支付。建議於刊登時清楚載明,並在過戶前議定,由約定的一方向健身房支付。
辦理方式依品牌而異。World Gym 官方常見問題載明「可至全台任一分店(預售除外)提出申請」;健身工廠未公告辦理地點,官方將轉讓事項導向「健體顧問」(終止、暫停、轉館、升等則導向線上會員服務中心);成吉思汗要求雙方以書面共同申請,核准另需 7~14 個工作天。因此,「一定要雙方到櫃檯」並非通則,建議您先向該分店確認流程及應備文件。本站不會收取您的證件資料,亦不代收任何價金;款項請於雙方確認過戶生效後再行結清。
台灣官網未公告會籍合約條款或費用表(常見問題未提及轉讓,會員頁為方案介紹,網站使用條款則以智慧財產權事項為主),因此無法由官方公開資訊確認實際收費。是否接受轉讓、辦理流程及手續費,均須直接向原加盟店確認。法定上限為 NT$300,且法條載明「以契約有約定者為限」;契約未約定即不得收取。
承接後是否須重新製發磁扣及其費用,官方均未公告。
磁扣屬於門禁鑰匙,如過戶時須重新製發,相關費用可能屬於應記載事項第十六點所稱「因處理前項讓與所生之必要費用」,法定上限為 NT$300。修正前的第十一點更直接寫「向消費者酌收費用(含會員證製作及鑰匙提供)…不得超過新臺幣三百元」;主管機關的修正說明亦以「如會員證製作等必要費用」為例,並說明上限是為了「避免業者要求消費者償還過高之費用,導致消費者讓與權利受損」。如分店另收較高金額,您可要求對方說明契約中的約定條款(法條載明「以有約定者為限」,未約定即不得收取);如仍有爭議,可向所在地縣市消保官申訴。議價前,請先向該分店確認是否收費、實際金額及負擔方。
官方已公告全球通行的等待天數。台灣官網常見問題中文逐字:「成為會員30天后,您有資格訪問全球數千家健身房。我們建議您在所屬健身房進行確認,以確保您在訪問其他健身房之前已啟用了的其他所有位置。」(英文版同題:After 30 days of membership, you are eligible to access any of our thousands of gyms worldwide.)會籍綁定原加盟店,但官方未公告承接後是否須重新起算 30 日;過戶前請向原加盟店確認。
須視您的合約是否約定期間而定。「月繳」可能僅為付款方式,不表示可以隨時終止;有約定期間的方案如提前終止,仍須依合約計算手續費。實際權利義務應以您的合約條款為準。
台灣官網未公告合約條款,適用法規底線;手續費依合約約定,可能不收取、定額或依未到期費用計算。
官方常見問題的解約說明採用美國母公司的通用內容(載有「您的會員資格由您的所屬健身房管理」「各州政策不同」),對台灣消費者不具拘束力。台灣加盟店仍須遵守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請先確認您是否屬於免收費用的情形:第九點、第十一點至第十四點所列終止事由,業者不得收取手續費用、違約金或任何名目費用;契約生效七日內未使用服務者,應全額退還;於約定使用期間屆滿後才終止者,依第四點第二項亦不得收取手續費或任何名目扣費。如均不屬於上述情形,且是在期間屆滿前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中途終止,才適用第十點第二項的手續費。法規提供三種約定方式(不收取/定額 NT$600/未到期費用最高 20%),手續費加計應補足金額合計上限為 NT$6,000;依第十五點,通知即生效力,業者應於 15 個工作日內退款。如您採月繳方案,月費逐月扣繳,通常沒有大額預繳款可退,但請假期間預收的月費、置物櫃租金等預收款項仍須逐項清點。坊間所稱「提前 30 日通知才能終止」與第十五點牴觸;牴觸應記載事項的約定,依消保法第 17 條無效。加盟店的實際退款流程,請向原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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